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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公积金个人缴纳-咸宁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

编辑小哥M 发布于2025-04-17 20:49:25 个人公积金 19 次

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咸宁公积金个人缴纳,以及咸宁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简略信息一览: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

1、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主要设有办公室、核算科、归集管理科以及*管理科四大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积金的高效运行。办公室负责收集资料、综合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支持,并承担协调各科室工作、督办落实、文件管理、会议筹备、接待等工作,同时负责党务、政务、工、青、妇、***生育等管理。

2、在过去的数年中,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管理的正县级事业机构,承担着为咸宁市居民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职责。其机构设置和职能的明确,为咸宁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咸宁公积金个人缴纳-咸宁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咸宁公积金主要存放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是负责管理咸宁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专门机构。公积金是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用于职工购房、还贷等住房相关支出的长期住房储金。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公积金的收集、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确保公积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咸宁公积金缴存额是多少?

网上查询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网上查询系统,方便职工随时查看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信息。职工只需登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在查询页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密码,即可查询到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账户余额、*信息等。这种方式操作简单,查询结果实时准确,是大多数职工的首选。

咸宁公积金主要存放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是负责管理咸宁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专门机构。公积金是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用于职工购房、还贷等住房相关支出的长期住房储金。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公积金的收集、管理、使用以及监督,确保公积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咸宁公积金个人缴纳-咸宁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个人承担355,公司承担495,如果不包括公积金的话,明显不合理,一般职工承担社会保险费的1/3,单位承担社会保险的2/3左右。你这种情况,应该分别到社会保险机构和公司询问清楚。2,很抱歉无法估算未来能拿多少养老金。

在咸宁市刚刚出台的规定中,除了常见的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二套及以上不低于30%等降首付,以及降息、购房补贴等政策之外,其中还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房需用公积金时,可同时申请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账户保留百元位)。

咸宁公积金可以随时提取吗

公积金不可以随时提取,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提取,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在咸宁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需要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办事处进行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符合提取条件,则会做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本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将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托管户,但不能申请提取,待落实新的就业单位后转至新单位后继续缴存。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凭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以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偿还购房*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需正常逐月缴存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异地转入条件 职工与武汉公积金中心的缴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职工公积金账户***时间满半年以上;职工公积金账户在武汉地区连续正常缴存半年以上。

无独有偶,湖北省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明确,实施既有多层住宅(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包括别墅、自建房)加装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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